104/08/26-【奢侈稅-銷售特種勞務】營業人銷售50萬元以上入會權利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以會員制方式經營之營業人,銷售達新臺幣50萬元且不可退還之入會權利,屬銷售高額消費之特種勞務,依法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以會員制方式經營之營業人,如高爾夫球場、俱樂部、聯誼會及渡假.....

104年08月26日
104/08/24-【奢侈稅-銷售高額消費貨物】家具產製廠商於出廠前,請先自行檢視是否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課稅範圍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50萬元之家具為特種貨物,應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該條例所稱家具,指供日常使用之桌、椅、櫥、櫃、床,不包括家電用品、衛浴設備、.....

104年08月24日
104/08/18-【奢侈稅-出售房屋及土地】出售夫妻婚前各自取得之不動產,是否要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

黃小姐來電詢問,其即將於下個月生產,因其與先生婚前各有不動產,考量小孩出生後負擔加重,想將她自己名下持有未滿兩年之不動產出售,又擔心要繳納奢侈稅。財政部104年2月5日公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

104年08月18日
104/08/05-【奢侈稅-出售房屋及土地】出售透天厝,按非供自住樓層比例課徵特銷稅

王小姐詢問,其日前出售持有期間1年以上2年以內之透天厝(3層樓)總價額6,000,000元,符合1屋且已辦竣戶籍登記,但是1樓有部分面積作營業使用,應如何計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特銷稅)?所有權人與其配.....

104年08月05日
104/08/03-【奢侈稅-出售房屋及土地】104年度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地,仍應記得申報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免受罰

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健全房市發展,實施房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徵所得稅制度,將自105年1月1日起,銷售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房屋、土地,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改按房地合一稅制課.....

104年08月03日
104/07/30-稅務申辦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

為落實書證謄本及書表簡化,將於辦理特定國稅業務時,特過內政部開放之系統,主動協助民眾查調所需資料,今後民眾申辦時,不用再到戶政或地政事務所花錢申請戶籍或地籍謄本。中區國稅局免戶籍謄本之業務項目有:(1.....

10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