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出售個人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應以該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所屬年度。個人出售已登記所有權之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以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所屬年度為準,而非以買賣契約訂約日或交由買受.....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已於105年1月1日實施,新制下個人交易房地,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交易所得,餘額如為負數,即為交易損失。個人在上開交易日後3年內交.....
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課稅之個人買賣自住房地,如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出售前1年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無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
105/01/18-【房地合一】個人出售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稅應如期申報,免遭逾期或漏報,構成違章補稅並罰鍰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
財政部表示,為使稅務違章案件之裁罰更具允當性,俾符比例原則,該部今(15)日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該部說明,本次「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計修正4條、增訂1條,主要考量小規模.....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已於105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房地合一規定計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