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列報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內,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000元為限,未達2.....
納稅義務人在同一課稅年度之不同期間發生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如分別符合列舉扣除要件,在每一申報戶以1屋為限之前提下,得同時列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及同法施行.....
財政部今(2)日核釋,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規定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之全民健康保險費(下稱健保費),得由納稅義務人申報列舉扣除且不受金額限制。財.....
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已超過當年度規定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自行以列舉扣除額方式試算綜合所得稅而無應納稅額者,仍應辦理結算申報,如未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以標準扣除額核定後,不得要求變更適.....
周先生來電詢問:其自行至醫院做全身健康檢查之費用可不可以列報為綜合所得稅的醫藥費列舉扣除額?納稅義務人為瞭解自己身體狀況所做之一般性健康檢查,與醫療行為無關,不可於個人綜合所得稅之醫藥費項下列舉扣除。.....
納稅義務人捐贈股票予慈善團體,並與該慈善團體訂定贈與契約,嗣後將股票交割過戶予該團體,納稅義務人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之實現年度,應以股票實際交割日期為認列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同一申報戶受扶養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