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存款帳戶退稅」者,第一批將於104年8月3日撥入帳戶。

外僑綜合所得稅退稅有2種方式,一種是存款帳戶退稅,另一種是開立國庫支票退稅。為簡化外僑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之手續,該局積極輔導納稅義務人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俾將應退稅款撥入其指定之存款帳戶;若未採用存款帳戶退稅或所提供之帳戶因故無法撥入者,將另行開立國庫支票並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

提醒,外僑納稅義務人來往國際,行程緊湊,如需即時撥付通知者,可多利用已開辦之電子郵件通知退稅服務,以及早進行資金規劃,節省個人寶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