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2/06-【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小店戶營業稅繳納方式多元化

剛晉升為老闆階級的黃先生詢問,第一次接到國稅局寄來營業稅查定課徵繳款書,不知道要如何繳稅及使用那一種繳稅方式最方便?
老闆們收到稅單後,可以現金或支票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若稅額在新臺幣20,000元以下者,在繳款期限內,還可以持現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各地的營業門市繳納稅款。除前項現金繳稅外,還可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為避免老闆們因事繁忙,忘了繳稅而受罰或排隊等候之苦,國稅局提供安全、省時又便利的轉帳納稅服務,只要利用繳款書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填寫完後寄回,國稅局即於下一期繳稅前寄發「轉帳繳納通知(代繳款書)」告知將於帳戶扣款之稅額,並於扣款成功後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所以此項繳稅方式最省時又方便,歡迎老闆們多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