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9/16-【暫繳申報】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 附件可採網路上傳
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新增附件網路上傳功能,取代以往必須親自或以郵寄方式,將紙本附件送至國稅局,不但節省申報的時間、人力及費用,更提升申報作業效能。
採用網路申報,且未以行政救濟留抵稅額抵減暫繳稅額的營利事業,於申報期間屆滿(103年9月30日)前,可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暫繳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及其他附件資料,系統也會透過電子信箱,回復上傳附件情形。
進一步說明,為使上傳附件正確,附件資料須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印章,並製成PDF影像檔,再行上傳。若申報截止日前仍未上傳,或全部、部分上傳失敗,請於103年10月9日前將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全部以紙本方式寄至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