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8/25-【遺產稅】被繼承人生前罹患重病期間移轉的財產,將列為查核重點

為維護租稅公平,國稅局將針對遺產及贈與稅案件加強查核,尤其是被繼承人生前罹患重病期間所移轉的財產,如舉債、提領存款或存款解約後的資金流向,將列為查核重點。此外,倘有將生後應稅的財產存款,轉換成免稅的農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如經查獲有規避稅負的情事,將就原有財產型態調整併計遺產總額課稅。

【舉例說明】

被繼承人甲君於死亡前1年內罹患重病期間提領銀行存款8,000萬餘元,購買農業用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這種在重病期間將財產種類變更,使原屬應稅的銀行存款轉換為免稅的農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按其購買動機、時程、金額及健康狀況等因素綜合判斷,係意圖安排自遺產總額中扣除這些免稅土地,以規避遺產稅負,經該國稅局查獲後,改按被繼承人原有財產型態,也就是銀行存款,併入遺產總額補徵遺產稅800萬餘元。

繼承人切勿於被繼承人重病期間將應稅財產轉換成免稅之土地,如欲節稅規劃將生前資金移轉,宜審慎評估,仍須符合法律的立法意旨及精神,切勿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