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節能減碳,財政部於110年5月26日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將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符合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優惠期限延長至112年6月14日。
消費者購買符合規定之節能電器可於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之次日起6個月內,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點進「消費者線上申請」頁面,使用憑證(包含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等)登入填寫申請資料後,上傳紙本統一發票或收據檔案(如係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嗣取得收件編號即完成申請程序,並可以收件編號查詢案件辦理進度,安心防疫又便利。
防疫期間為減少人員流動以避免感染風險,請民眾多加使用線上申辦,並利用帳戶直撥退稅,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