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節能減碳進而改善空氣汙染情形,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符合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適用期間延長2年,至112年6月14日止,每臺最高可退還貨物稅2,000元。
消費者購買符合規定之節能電器可於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之次日起6個月內,透過網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點進「消費者線上申請」頁面,使用憑證(包含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等)登入,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紙本統一發票或收據之檔案(如係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取得收件編號後即完成申請程序,並可利用收件編號查詢案件進度,線上申請免出門,安心防疫又便利。
防疫期間為減少外出及與他人接觸的機會,請民眾多加使用線上申辦,並選擇以存款帳戶直撥退稅。倘民眾仍有至國稅局臨櫃申辦需求,請務必配合現場防疫措施,共同維護自己及他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