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為今(1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財政部因應人手一機的潮流,今年為所得簡單的民眾,提供免下載任何APP,只要使用手機連結報稅網站,即可體驗這種一機到底的便捷報稅管道,「手機報稅」創新服務大受民眾歡迎!報稅期還有1個月,該局陸續接獲使用手機報稅的民眾詢問,原本申報的通訊地址填列錯誤不知如何處理?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後,發現手邊可列舉扣除額的單據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亦應如何重新申報?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民眾如以手機完成報稅始發現申報錯誤要進行更正,欲修正「電話號碼」、「通訊地址」、「繳退稅帳戶」3項資料,可直接透過手機重新申報,欲修改前述3項外資料,請透過桌上型、筆記型電腦或8吋以上平板電腦連結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點選「線上版」或使用「離線版」報稅系統,在6月30日前重新申報上傳即可。如非採用手機報稅的民眾,係以人工紙本申報者,可重新填寫一張申報書,並於空白處註明「更正申報」辦理更正;使用網路申報的民眾,直接在6月30日前重新使用網路申報上傳即可。
在申報期限過後才發現有需要更正項目,不論原採何種申報方式,均須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為方便民眾快速瞭解自己的申報方式需用什麼管道辦理更正,特別整理「109年度綜合所得稅更正申報方式總整理」提供給民眾參考,並將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報稅新資訊放置於該局官網(https://www.ntbca.gov.tw)「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服務專區」。
採網路申報有應檢附證明文件或單據者,請於110年7月12日前直接或以掛號寄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送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