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已於110年1月份處理完竣,因最後兌領有效期限將在110年3月19日到期,納稅義務人儘速提出兌領!

108年度總計寄出退稅憑單約1萬6千餘件,截至110年3月5日止,尚有6千多件未兌領。因逾兌領有效日期後,將無法再辦理展期,特提醒已接獲退稅憑單尚未提出兌領者儘速兌領!

為能快速、安全取得退稅款,該局特籲請納稅義務人於今(110)年5月辦理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利用金融機構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如此退稅款於退稅當日即自動撥入所指定的銀行帳戶,不再有退稅憑單逾期未兌領、被竊或遺失的風險,共享便捷退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