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第4批退稅的核定作業,現正緊鑼密鼓的進行中!預計將於110年1月18日退稅,為了讓納稅義務人更方便領取退稅款國稅局近期將寄發「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針對申報時未提供退稅帳戶之納稅人,輔導改採轉帳直撥退稅,民眾於接獲該同意書後請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務必於同意書所定期限內,親自遞送或掛號郵寄至所轄分局、稽徵所,也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利用線上申辦(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綜所稅/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回復退稅存款帳號,即可改採轉帳直撥方式退稅。
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退稅,除在退稅當日稅款立即撥入外,也不用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延期,平白浪費許多寶貴的時間,一舉多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