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民眾報繳108年度綜合所得稅,針對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自109年4月28日起陸續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或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以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康卡或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W FidO),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 )下載稅額試算書表,請注意查收信箱郵件。
納稅義務人收到或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若同意以該內容作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今年只要在延長申報期限內(109年6月30日以前),以下列方式繳稅或回復確認,就完成申報:(詳附表)
一、繳稅案件:按「應自行繳納稅額」以行動支付、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或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者,可持條碼化繳款書或利用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至櫃檯以現金繳納。繳稅後即完成申報,無須送交繳稅證明。
二、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可採線上、語音或寄送書面確認申報書至國稅局確認試算內容即完成申報;退稅案件另須確認退稅方式及轉帳退稅帳戶。
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係便民措施,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該通知書內容、欲增減免稅額、改採列舉扣除額或有其他未列入稅額試算之所得等,請於109年6月30日以前自行申報,建議利用試算通知書附寄的「查詢碼」(搭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口名簿戶號及出生年月日),或以「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及密碼(同網購口罩密碼)、手機認證(TW FidO),均可自行在家登入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經核對無誤並按指示操作上傳,即可完成網路報稅。
報稅不忘防疫,採用稅額試算之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民眾要回復確認才算完成申報,請在家多利用網路、電話語音或掃描QR-Code登錄回復確認;繳稅案件,只要依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稅,無須將繳納證明繳回,就輕鬆完成報稅,省時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