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為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籲請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多多運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完成網路申報及上傳附件作業。
若受疫情影響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申請延期(最長1年)或分期(最長3年分36期)繳納。在申報期限6月30日前,依申請事由備妥證明文件,可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時一併申請,繳稅方式選擇「非線上繳稅」並申報上傳成功後,在「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顯示訊息按「線上申請」,將自動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即完成申請。
其他非透過網路申報的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亦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選擇「傳染性肺炎專區」,再選擇國稅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或臨櫃或線上取得申請書填寫並檢附證明文件後,以臨櫃、傳真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