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為109年5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國稅局將於近日以掛號方式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或以郵簡(平信投遞)通知憑證(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健保卡+密碼、臺灣行動身分識別)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試算書表,請民眾留意收信。
民眾收到繳款書、繳稅取款委託書或確認申報書於109年6月30日前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本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請民眾依限辦理。

依收到紙本試算通知書或郵簡通知書分類,回復方式如下表:

分類

案件類型

如何辦理

符合稅額試算資格

收到紙本

試算通知書

繳稅案件

申報期間內繳稅完畢即完成申報

退稅案件

不繳不退

1.書面回復

2.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語音回復(退稅案件限沿用本人上年度帳號)

3.線上回復確認(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4.掃描試算通知書上QR-code完成確認申報

未收到通知書

繳稅案件

退稅案件

不繳不退

未收到通知書者,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申請補發,再依前述方式辦理回復確認;或辦理網路申報

收到郵簡通知書

收到郵簡通知書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以憑證下載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再依前述方式辦理回復確認

不符合稅額試算資格

請辦理網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