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1批退稅憑單已於109年1月17日前全部寄出,該年度退稅憑單最後兌領有效期限全部將在109年3月20日截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儘速提出兌領!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批次退稅憑單,共寄出2萬2千多件,該局統計至109年2月7日止,尚有4,670件未兌領,請尚未兌領的民眾儘速在109年3月20日前先行檢視持有之退稅憑單,是否已逾兌領期限,若已超過兌領期限,請先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展延期限後,再向金融機構或郵局辦理兌領,退稅金額在5,000元以下者,可持退稅憑單到臺灣銀行各分行兌領現金;如未能在109年3月20日前提出兌領者,必須等到國稅局與金融機構及郵局完成對帳後,預計在今(109)年5月以後才會另行轉開國庫支票重新寄給民眾。
民眾每年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儘量採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繳(退)稅,如有退稅款時,國稅局會於退稅當日主動撥入納稅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不但不會有逾期未領的問題,還可免除到金融機構或郵局辦理兌領退稅手續的麻煩,安全方便又快速!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應補稅案件,南區國稅局所轄之嘉義縣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等地區補稅案件計24,591件,補稅金額約2億9千7百萬餘元,已於109年2月3日前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納稅義務人收到時,請仔細核對內容,如有疑義,務必於規定繳納期限(109年2月25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所轄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洽詢。如確認內容無誤,請儘速於繳納截止日前完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甚至移送強制執行。
目前的繳稅方式非常多元化,相關繳稅方式於繳款書的背面均有詳細說明,民眾可利用手機掃描繳款書正面之QR-Code行動條碼,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精準、快速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