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廠在廠內提供試飲的酒品,仍應依規定報繳菸酒稅。
109/01/22-觀光酒廠提供遊客免費試飲的酒品,仍應課徵菸酒稅
農曆春節將至,有業者來電詢問,觀光酒廠提供遊客免費試飲的酒品,是否需課徵菸酒稅?依菸酒稅法規定,菸酒稅係於菸酒出廠或進口時課稅,惟國內產製之菸酒雖未出廠,但在廠內供消費使用,視為出廠,產製廠商應於次月15日以前自行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並向公庫繳納菸酒稅。
酒廠在廠內提供試飲的酒品,仍應依規定報繳菸酒稅。
酒廠在廠內提供試飲的酒品,仍應依規定報繳菸酒稅。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公司登記-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JFCPA
會計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設立公司-會計師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行號登記-營業登記-設籍課稅-會計師工廠登記-台中補習班立案-會計師特許證申辦-會計師記帳報稅-會計師帳務處理-會計師稅務申報-會計師節稅規劃-公司節稅-營造業會計-營業稅-謍利事務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
諮詢電話:(04)2231-5999/0982-920778、LINE ID:tax33333
事務所網址:https://www.jf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