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來電詢問,要將名下不動產出售給兒子,必須申報贈與稅,因為戶籍在桃園,但住在臺北市,可以直接到臺北國稅局辦理申報嗎?
贈與稅申報需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但為方便民眾,對於符合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的簡易案件,例如民眾贈與不動產、現金、上市(櫃)及興櫃股票、或個別投資面額不超過新臺幣500萬元之未上市(櫃)且非興櫃股票,只要檢齊申報文件可就近到任一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國稅局將提供「收件、核定及發證」一致性的整合服務。
林先生詢問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案件,因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的類型,非屬前述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的簡易案件,但是可以透過網際網路辦理贈與稅申報,迅速又方便。
贈與稅案件如為逾核課期間、同年度尚未核課或屬違章、農地回贈、贈與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視同農業用地、法院判決移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案件,因案況特殊,仍需經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也不能適用跨局臨櫃申報的服務。
自今年5月1日起,屬於簡易贈與稅申報案件時,民眾可就近到任一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的跨局申報,不屬於簡易贈與稅申報案件可利用網路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