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108年5月31日截止,為方便採網路申報的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遞送應檢附資料,電子申報系統於108年6月27日前仍開放附件網路上傳功能,請多加利用。

特別說明,已上傳的附件資料不可刪除,惟可重新上傳相關資料進行更正,且可利用申報系統的「附件上傳(資料)查詢」功能確認上傳成功與否。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若於108年6月27日前未完成附件網路上傳者,至遲應於108年7月1日(截止日6月30日因適逢例假日依法順延)前將附件紙本或經掃描後以光碟片代替紙本,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