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稅制更健全、賦稅法規與時俱進,同時因應經濟發展趨勢及政府政策目標,於健全財政營造經濟永續發展基礎下,推動稅制改革方案,重要成果及賡續推動政策如下:
一、108年1月迄今通過法案及重要施政成果
(一) 鼓勵購買節能家電,以達節能減碳目標
108年5年24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於條文生效日起2年內,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下同)2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
(二) 加速汰換老舊大型柴油車,改善空氣品質
108年5年24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擴大汰舊之車種範圍為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及95年10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出廠,且於9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88年7月1日施行之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發之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提高購買上開車輛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減徵稅額為以40萬元為限,其適用期間自106年8月18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三) 配合都更政策,提供租稅優惠
配合內政部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於108年1月30日公布施行,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年限及協議合建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租稅優惠;對政府公辦都更提供資金並協助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股份有限公司得適用投資抵減租稅優惠。
(四) 配合行政院核定「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提供「稅務專屬服務」
配合行政院「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自108年1月1日起提供「稅務專屬服務」,於本部各地區國稅局設立諮詢服務窗口,提供稅務法規諮詢服務;涉個案事實認定範疇者,成立專責小組與台商個別諮商,以有效處理稅務疑義,提升稅負確定性。
(五) 提供贈與稅跨局申報措施,精進服務效能及品質
自108年5月1日起,民眾贈與財產符合「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可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贈與稅申報,並取得證明書,省時又方便。截至5月31日,跨局辦理案件共908件,以發揮簡化便民效益。
二、持續推動重要稅制改革
(一)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擬具「所得稅法」第14條、第126條修正草案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參考國際稅制及各界意見,擬具「所得稅法」第14條、第126條修正草案,在兼顧量能課稅及簡政便民原則下,規劃薪資所得計算採定額減除或特定費用減除二者擇一擇優適用,落實憲法平等權保障意旨。該草案於108年5月27日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決議擇期再審,嗣於108年5月31日立法院院會通過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黨團協商。
(二) 擬具「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為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之負擔,擬具「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並訂定排富條款,搭配長期照顧政策,俾使政府資源更有效運用。該草案於108年5月27日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決議擇期再審,嗣於108年5月31日立法院院會通過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黨團協商。
(三) 鼓勵臺商返臺投資,擬具「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
為引導臺商境外資金回流,挹注我國產業及金融市場,本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部擬具「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明定個人及營利事業於該條例施行之日起2年內分別匯回境外資金及自境外受控轉投資事業所獲配投資收益並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依規定管理運用者,該全部匯回資金得適用特別稅率8%或10%課稅。倘於規定期限完成實質投資,並取具經濟部完成證明者,得向國稅局申請退還原先繳納之50%稅款(即實質稅率4%或5%)。該草案於108年5月15日及5月30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完竣,惟部分條文保留,將於送院會處理前交黨團協商。
(四) 配合關鍵產業政策及提升國內投資動能,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配合關鍵產業政策及提升國內投資動能,提供合宜租稅優惠措施,財政部與經濟部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強化並展延現有租稅優惠(如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研究發展支出加倍減除、智慧財產權作價取得股票緩課、學研機構創作人獲配股票緩課、員工獎酬股票緩課所得稅及擇低課稅優惠、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採透視個體概念課稅及個人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措施)10年,另新增「營利事業將保留盈餘從事實質投資者,得將該投資金額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及「智慧機械及5G系統設備投資抵減租稅優惠」。財政部於兼顧經濟發展及財政健全,提供上開合宜之租稅優惠措施,期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及厚植經濟成長能量。上開修正草案於108年5月23日立法院經濟與財政聯席會議召開黨團協商,將送院會處理。
(五) 為落實公平合理課稅,研擬「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利,通盤檢討修正稅捐稽徵法有關調整滯納金之加徵方式、如何提高行政救濟有效性、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強化財產稅捐保全措施、放寬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要件、檢討退稅請求權期間、調整納稅義務人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提高逃漏稅刑事處罰及調整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等規定,並自108年5月11日至同年7月9日辦理預告程序。
(六) 擬具「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修正草案,提高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免稅門檻為5千元
為進一步簡化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扣繳作業,並鼓勵民眾購買政府舉辦之獎券投注公益,及於消費時索取統一發票,預計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免稅門檻由現行2千元提高為5千元,刻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預告(預告期間108年5月31日至7月29日),俟完成預告後依所得稅法第88條第4項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
健全稅制乃長期工作,秉持租稅中立原則,持續研議各項稅制稅政改革方案,並取得社會共識後提出,期能建立公平合理賦稅環境,同時達成政府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