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08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今年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減輕家有幼兒、薪資所得及中低所得家庭稅負,這些扣除額項目均無須納稅人舉證就可以扣除,減稅更有感。
調高四項扣除額後,年收入40.8萬元以下的單身族、81.6萬元以下的雙薪家庭、123.2萬元以下的4口之家(包含夫妻2人、5歲以下子女2人)及152萬元以下的5口之家(包含夫妻2人、5歲以下子女2人及身心障礙者1人),都可以不必繳稅。106及107年度免繳稅的所得標準比較如附表(點此查看)。
特別提醒,自107年度起個人獲配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以其87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的股利或盈餘,應就「合併計稅」或「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擇一適用,如果選擇股利或盈餘分開計稅者,其股利或盈餘的金額不再納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捐贈列舉扣除額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