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第3季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營業稅繳款書已陸續寄出,繳納期間為107年11月1日起至11月10日止,請營業人注意繳納期限,避免逾期繳納情事發生。

為提供更多元繳稅管道,除原先以現金或支票親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以信用卡繳稅、以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納稅、稅額2萬元以下赴便利商店繳納及辦理存款帳戶長期約定轉帳繳稅外,本次新增活期存款帳戶轉帳繳納方式,營業人可於繳納期間始日前5日之零時起,使用營業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412-1111,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02或04或07)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轉帳繳稅。


營業人收到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請把握稅款繳納期限於107年11月10日前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