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發現民眾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其他親屬列報為子女,並列報子女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致發生虛列扣除額之情形,除補稅外並予處罰。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5前段規定,納稅義務人就讀.....
103/10/09-【綜所稅-薪資特別扣除額】同年度有受領薪資所得及執行業務所得之個人,執行業務所得不可與薪資所得併同計算後列入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扣除個人同年度有受領薪資所得及執行業務所得,其執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