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列報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如受有保險給付,僅可就減除保險給付後之餘額列報扣除。所得稅法扣除額之立法目的,係為保障維持基本生活所需之所得及達成各種政策目的與課.....
近來接獲民眾詢問,受有保險公司理賠之醫藥及生育費,為何會被國稅局剔除補稅?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
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列報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如受有保險給付部分,應就減除保險給付後的差額列報扣除。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列舉扣除額項下之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係針對個人因身體病痛.....
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列報其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如受有保險給付部分,應就減除保險給付後之差額列舉扣除。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醫藥費列舉扣除額,係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付與公立醫院.....
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合於第17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即綜合所得稅係採「申報戶」原則,而有關扣除額及相關費用減除,亦應以.....
家中年邁雙親因患慢性疾病又行動不便,委託護理之家照護父母親生活起居所支付的看護費,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舉扣除?納稅義務人申報支付受扶養親屬於護理之家之生活照護費用,倘該護理之家或居家護理機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