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及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服務已於108年起全面上路,對於符合特定條件之申報案件,民眾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申報,並由受理單位提供「收件、核定及發證」之整合性服務,不再受戶籍所.....
納稅義務人取具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向國稅局列報遺產稅農業用地扣除額或申請核發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承受人(即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受贈人就該承受或受贈之土地應繼續作農業使用.....
委託人、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者,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向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依財政部109年1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
贈與人在一課稅年度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贈與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者,向戶籍所在地.....
財政部於19日公告109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一、遺產稅(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
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買公司股票,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舉例說明】轄內甲君被查獲於105年9月間為子出資繳納A公司股票股款6,300萬元,其子取得A公司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