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解散辦理決清算,其解散年度之當期決算所得額免辦理未分配盈餘(下稱ARE)申報;至於解散年度前一年度之盈餘則視「清算完結日」有不同之申報規定。一、如於解散日所屬之會計年度結束前,已辦.....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應於盈餘發生當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完成投資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且已實際支出金額合計達新臺幣.....
為鼓勵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提升國內經濟動能,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107年度及以後年度之未分配盈餘,於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
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時已列報減除109年度上半年估計之虧損數額者,於今(110)年5月辦理108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時,須檢視109年度全年.....
為鼓勵企業投資,提升國內投資動能,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達一定金額,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得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自107年度起之未.....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107年度及以後年度之未分配盈餘,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達新臺幣(下同)100萬元,得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