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7/02-【綜所稅逾期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逾期未申報請儘速補報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雖然已在今(104)年6月1日截止,但仍有部分民眾尚未辦理申報。國稅局考量今年是第2年施行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為免民眾因未收到扣免繳憑單而忘了申報,預定於7月10日前寄發輔導函,提醒「未查詢所得且尚未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納稅義務人」補辦理申報。
進一步說明,逾期申報案件,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只要在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之前補辦申報者,仍可適用列舉扣除額。特別將補報方式彙整說明如下
個人綜合所得稅逾期申報補報方式
呼籲應申報103年度綜合所得稅而尚未申報的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儘速補辦申報,以免嗣後經稽徵機關查獲短漏報而遭補稅並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