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3/31-【營業稅】104年4月1日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前,自行檢視帳證,如有違漏請於查核前主動向稽徵機關補報繳,以免受罰

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促使營業人誠實申報納稅,該所將自104年4月1日起針對特定異常情形加強查核,特別籲請營業人自行檢視,如有下列違章漏稅情形,請儘速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國稅局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稅款,即可不必受罰。

進一步表示,該等選查之異常情形為:
(1)取具或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
(2)申報免稅比率偏高,或應稅銷售額誤開立免稅統一發票
(3)將不得扣抵進項憑證申報扣抵,漏進、漏銷或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
(4)開立二聯式(含收銀機發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未據實申報銷售額
(5)購買國外勞務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6)誤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
(7)網路交易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8)以觀光客(大陸團)消費為主之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及非法安裝境外刷卡機逃漏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