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2/16-【綜所稅稅額試算】國稅局將於2月15日起提供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國稅局為服務更多民眾,特別針對去年未辦理申報或從無申報經驗的民眾,於2月15日起至3月16日止(3月15日適逢例假日,展延至3月16日)提供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民眾可於規定期間採下列方式申請:
(一)線上申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申請。
(二)臨櫃申請:申請人應填妥申請書並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至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臨櫃申請,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供國稅局核驗,如交付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者,請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留存備查。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103年度所得及扣除額等內容單純,可向國稅局提出申請本項服務,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國稅局將於104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或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透過憑證上網下載試算書表。但如果去年有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則免提出申請,國稅局會針對符合適用條件者,主動提供稅額試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