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2/13-【營業稅】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自4月1日展開
本(104)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自4月1日起展開,營業人請先行自我檢視,如果發現有違漏情形,儘速於輔導期間內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
鑒於去年發生一連串食安事件,本年度特對食用油脂業者加強查核其銷售貨物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及是否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証;又近年來發現有以觀光客,特別是大陸觀光客消費為主之旅遊休閒產業營業人及從事網路交易之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情事。因此,本年度將繼續以觀光客(大陸團)消費為主及網路交易之營業人列為重點查核對象之一,此外,尚有下列查核重點:
一、營業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取得依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提出扣抵,或以個人消費或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抵退稅款。
二、漏進漏銷或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營業人未據實申報銷售額。
三、海關通報出口異常案件、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之營業人。
四、 非專營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計算稅額之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未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
本項專案查核作業輔導期間為104年3月1日至同年月31日,國稅局呼籲營業人應先行檢視帳簿憑證,如發現有短漏開發票、短漏報銷售額,在未經檢舉及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事後經查獲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