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9/18-【遺產稅】被繼承人財產歸戶資料僅供參考,繼承人仍應誠實申報,以免漏報受罰

繼承人為辦理遺產稅申報,若不清楚被繼承人財產情形,可向國稅局申請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歸戶資料及最近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核定資料,以供參考。但該查調資料並不代表被繼承人的所有遺產,繼承人仍應自行查對,以免漏報受罰。

國稅局所提供被繼承人的財產歸戶資料及最近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核定資料,因資料蒐集歸戶有時間落差等因素,致資料並不完整,僅供繼承人參考。繼承人在參考使用時除要仔細核對外,還須注意被繼承人是否另遺有銀行保管箱、現金、不記名股票等動產,因該部分財產並未列示在財產歸戶清單上,如繼承人未申報,一經國稅局查獲有漏報情事,不能以財產清單未列示而作為漏報免罰之理由。

特別呼籲,國稅局提供的財產歸戶資料僅供參考,仍請繼承人在申報遺產稅時要自行查對,以免漏報遺產遭查獲補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