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9/12-【進口營業稅】進口郵包物品已改按全額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進口郵包之關稅完稅價格逾免稅限額者,應於進口時按關稅完稅價格全額計算營業稅。
【舉例說明】
以從國外網站購買智慧型手機為例,進口時,如關稅完稅價格為15,000元,則須以全額15,000元(不再扣除3,000元之免稅限額)乘以稅率5%,計算出營業稅額為750元。
103/09/12-【進口營業稅】進口郵包物品已改按全額課徵營業稅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公司登記-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JFCPA
會計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設立公司-會計師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行號登記-營業登記-設籍課稅-會計師工廠登記-台中補習班立案-會計師特許證申辦-會計師記帳報稅-會計師帳務處理-會計師稅務申報-會計師節稅規劃-公司節稅-營造業會計-營業稅-謍利事務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
諮詢電話:(04)2231-5999/0982-920778、LINE ID:tax33333
事務所網址:https://www.jf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