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8/15-【營利事業所得稅】採用擴大書面審核應注意事項
營利事業如採擴大書面審核方式申報時,請務必留意下列事項:
一、申報正確的行業代號:營利事業經營兩種以上行業者,應以主要業別(收入較高者)之純益率標準計算;申報之行業代號若與原設立登記之營業項目不符或有變更,請儘速辦理變更登記,避免電腦核定產生異常被列為查核對象。
二、當年度若有出售房屋之交易增益,應單獨計算屬出售房屋之損益,不可按書審純益率核算所得。
三、經營零售業務之營利事業經核定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當年度如經查獲短、漏開發票或短、漏報營業收入情事者,則無前揭要點純益率標準降低1%的適用。
一定要在結算申報截止日前繳清稅款(獨資合夥組織案件因無須計算及繳納應納稅款,請於期限內申報),才可適用擴大書面審核,以100年度結算申報期間為例,營利事業務必於5月31日前繳清稅款,6月1日繳納雖不需繳交滯納金,但就無法適用擴大書面審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