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7/21-【二代健保】獎金二代健保實例說明

<案例一:獎金未超過投保金額4倍>
王先生為一般上班族,投保金額31,800元,年終獎金10萬元。

說 明:
102年2月15日給付獎金金額10萬元,未超過其當月投保金額31,800元之4倍,故不用扣取補充保費,如下表:

獎金項目給付日期當月投保金額(A)4倍投保金額(B=A×4)發給獎金金額累計獎金金額(C)補充保險費費基(D=C-B)補充保險費金額(D*2%)
年終獎金102/2/1531,800127,200100,000100,00000
小計 100,000100,000 0

註:1.補充保險費費率以2%計算。 2.補充保險費費基為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案例二:獎金超過投保金額4倍>

陳先生為上班族,投保金額31,800元,年終獎金10萬元;紅利獎金5萬元。
說 明:
102年2月15日給付獎金金額10萬元,未超過其當月投保金額31,800元之4倍,故不用扣取補充保費,102年6月15日領取紅利獎金5萬元,累計獎金超過投保金額4倍為22,800元,應扣取補充保險費456元,如下表:
獎金項目發給日期當月投保金額(A)4倍投保金額(B=A×4)發給獎金金額累計獎金金額(C)補充保險費費基(D=C-B)補充保險費金額(D*2%)
年終獎金102/2/1531,800127,200100,000100,00000
紅利獎金102/6/1531,800127,20050,000150,00022,800456
小計 150,000 456
註:1.補充保險費費率以2%計算。 2.補充保險費費基為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案例三>

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獎金若已在當次扣取2%補充保險費,當下次再發放獎金時,是否有重複扣取補充保險費情形?

說 明:

1.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依補充保險費率計算應扣繳之補充保險費,因投保金額於年度間可能調高(或調低),而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之扣取方式係就源扣繳,並不採取結算,雖然於每次獎金發放時計算累計獎金是否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但是,補充保險費之扣取仍以當次所發放之獎金為限,所以沒有重複計收補充保險費的問

2.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如下: (1)補充保險費=獎金之費基×費率 (2)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 =(給付時當年度累計獎金金額-給付時投保金額×4) (3)以單次給付獎金金額與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比較,以較小之金額為獎金的費基
案 例:
給付日期獎金項目當月投保金額(A)4倍投保金額(B=A×4)單次給付獎金金額(C)累計獎金金額(D)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E=D-B)補充保險費費基(F) min(C、E)補充保險費金額(G=F*2%)
102/2/1年終獎金21,00084,000100,000100,00016,00016,000320
102/6/5端午獎金24,00096,00010,000110,00014,00010,000200
102/8/5中秋獎金24,00096,0005,000115,00019,0005,0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