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14-【綜所稅退稅】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104年1月20日辦理退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所轄中部5縣市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共4萬1千餘件,退稅總金額1億6,336萬餘元,將於104年1月20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未填寫存款帳戶者,另開立退稅憑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4年1月20日起至104年3月20日止,受退稅人可以在期間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採退稅憑單需向金融機構或郵局辦理取款之等待時間,既安全便利,又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