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已於108年1月份處理完竣,因最後兌領有效期限將在108年3月20日到期,該局提醒民眾儘速提出兌領!
國稅局已寄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約1萬7千餘件,截至108年3月6日止,尚有6千餘件未兌領,因逾兌領有效日期後,將無法再辦理展期,須待4月底另行轉開國庫支票後,民眾才能持轉開之國庫支票向金融機構領取,將落後一段期間才能取得退稅款,提醒已接獲退稅憑單尚未提出兌領之民眾儘速提出兌領!
特別呼籲,為讓民眾能即時取得退稅款,今(108)年5月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請儘量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辦理直接轉帳退稅,退稅款可於退稅當日自動撥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不再有逾期未領的問題,不用擔心退稅憑單被竊或遺失的風險,安全、方便又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