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5/30-【申報扶養親屬】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經由稽徵機關以其受扶養之事實認定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經由稽徵機關以其受扶養之事實認定,不受形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拘束。 依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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