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6/24-【稅款分期】繳稅確有困難,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納稅義務人因遭受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經濟弱勢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不能於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得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為了讓民眾清楚瞭解相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規定,特予彙整相關資訊如附表: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規定

籲請納稅義務人注意,欠繳稅款要儘速依限繳納,如果確有困難,不妨視情況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方式,以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