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3/02-【綜所稅-租賃所得】承租房屋辦理營業登記,房東會增加哪些稅金?

房東將房屋出租供營業用,會增加稅金:
一、個人綜合所得稅:
綜所稅稅率為5%-40%,租金收入可以扣除43%必要成本及費用。
每個人因所得及扶養親屬扣除額情形不同,所適用的稅率級距也會不同,所以房客如果無法知悉房東全年所得資料及扣除額,是無法計算房東會增加多少綜所稅。
假設每月租金為30,000元,房東適用稅率為5%,計算如下:
30,000*12個月*(1-43%)=205,200*稅率5%=綜所稅會增加10,260

二、房屋稅:
房屋稅稅率:非營業用稅率為1.2%、營業用稅率為3%
如房屋原為住家使用,因承租給他人辦理營業登記,房屋稅會由非營業用稅率(1.2%)改為營業用稅率(3%)。
房屋稅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稅率 (註:房屋課稅現值=房屋現值-免稅現值)
計算房屋稅必須知悉當年度房屋課稅現值,才能計算營業用房屋稅金額。

三、地價稅:
地價稅稅率:自用住宅稅率0.2%、一般土地稅率1%~5.5%
如原為自用住宅稅率之土地,因承租給他人後,地價稅會由自用住宅稅率(0.2%)改為一般土地稅率(1%~5.5%)。
地價稅計算應依當年度課稅地價*稅率-累進差額作計算。

三、二代健保:
營業人每次給付給房東的租金達5,000元,應向房東扣取2%二代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