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2/02-【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營業期間不滿1年,其所得額應如何計算?

營利事業營業期間不滿1年者,應將其所得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所得額,依規定稅率計算全年度稅額,再就原比例換算其應納稅額。營業期間不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

以上所稱「營業期間不滿1年」,係指營利事業在年度進行中,新設立或因故停業或歇業而言,對於因違反稅法規定,經稽徵機關依法勒令停業處分者,不適用營業期間不滿1年換算全年所得額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