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1/23-【扣繳申報】扣繳單位儘速辦理10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及股利憑單申報並配合憑單免填發作業

103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法定申報截止日為104年1月31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04年2月2日止,網路申報系統則於104年2月2日午夜12時關閉,該局特別提醒申報單位儘早辦理申報,以避開申報後期容易發生之壅塞情形。

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如採媒體或人工方式申報,須親自向稽徵機關辦理,但採網路申報可不受辦公時間限制,申報期間全日均可上傳,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省時又便捷。

為節能減紙愛地球,憑單填發單位如已於規定期限(104年2月2日)前,將103年度所得稅各式憑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而憑單內容係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查詢服務之所得資料,且納稅義務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得免於104年2月10日前將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以節省憑單寄送成本;若係採網路申報者,應於系統內憑單填發方式勾選「免填發」或「電子憑單」。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下列4種情形仍須填發憑單予所得人:
一、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信託行為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二、104年2月2日以後申報或更正之憑單。
三、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之情形。
四、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