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2/07-【設立行號】成立行號有哪些稅務問題?

【一】營業稅:每二個月申報1次【每年1、3、5、7、9、11月】
營業稅稅率:5%
營業稅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二】營所稅:隔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營所稅
獨資合夥企業,自辦理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起,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

【三】各類扣繳:隔年1月申報前一年度扣繳憑單

【四】二代健保:隔年1月申報前一年度二代健保
102/1/1起實施二代健保,若有補充保費問題,應於次年1月份辦理二代健保申報

【五】個人綜合所得稅: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列為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綜所稅稅率:5%~40%